《爱弥儿》是卢梭自认为“我的所有作品中最好、最重要的一部“,在很大程度上是一篇关于人类天性的哲学论文,致力于探讨关于个人与社会关系的政治和哲学问题;特别是个人如何在不可避免趋于堕落的社会中保持天性中的善良。此书写于1757年,1762年第一次在荷兰的阿姆斯特丹出版。此书出版时,轰动了整个法国和西欧一些资产阶级国家,影响巨大。这部书不仅是卢梭论述资产阶级教育的专著,而且是他阐发资产阶级社会政治思想的名著。在《爱弥儿》中,卢梭试图描绘一个教育体系,使他在《社会契约论》(1762年)中的“自然人“能在不可避免趋于堕落的社会中生活。卢梭描写爱弥儿和他的家庭教师的故事,以说明如何教育出一个理想的公民。爱弥儿不是一本详细的育儿指南,不过在其中的确有一些教育子女特别的忠告。
卢梭的教育思想是从他的自然人性观出发的。他认为,人生来是自由、平等的;在自然状态下,人人都享受着这一天赋的权利,只是在人类进入文明状态之后,才出现人与人之间的不平等、特权和奴役现象,从而使人失掉了自己的本性。为了改变这种不合理状况,他主张对儿童进行适应自然发展过程的“自然教育“,以培养理性王国的“新人“。
卢梭的自然教育,就是要服从自然的永恒法则,听任人的身心的自由发展,其手段就是生活和实践,主张采用实物教学和直观教学的方法,让孩子从生活和实践的切身体验中,通过感官的感受去获得他所需要的知识。与自然教育密切相联的,卢梭还主张对儿童进行劳动教育和自由、平等、博爱的教育,使之学会谋生的手段,及早地养成支配自己的自由和体力的能力,保持自然的习惯。
全书共分五卷。卢梭根据儿童的年龄提出了对不同年龄阶段的儿童进行教育的原则、内容和方法。在第一卷中,着重论述对两岁以前的婴儿如何进行体育教育,使儿童能自然发展。在第二卷中,他认为两岁至十二岁的儿童在智力方面还处于睡眠时期,缺乏思维能力,因此主张对这一时期的儿童进行感官教育。在第三卷中,他认为十二至十五岁的少年由于通过感官的感受,已经具有一些经验,所以主要论述对他们的智育教育。在第四卷中,他认为十五至二十岁的青年开始进入社会,所以主要论述对他们的德育教育。在第五卷中,他认为男女青年由于自然发展的需要,所以主要论述对女子的教育以及男女青年的爱情教育。卢梭提出的按年龄特征分阶段进行教育的思想,在教育史上无疑是个重大的进步,它对后来资产阶级教育学的发展,特别是对教育心理学的发展,提供了极可贵的启示。但是有观点称,这种分期以及把体育、智育和德育截然分开施教的方法,是不科学的。